首页 机构设置 下属单位 政策法规 行政许可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 市政风采 宣传阵地 在线答疑 百姓留言
供用热工程竣工验收
来源: 发布时间:2007-8-22 阅读:
  1、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1)建设单位验收申请报告;(2)建设单位对供用热工程初验报告;(3)建设单位对供用热工程的验收报告。 
  2、行政许可办理程序:(1)供用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申请验收;(2)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供用热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发给供用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3、行政许可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鲁ICP备05049711号
单位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26号 邮政编码: 250002 电 话:(0531)82595500 电子邮箱:jnszgy@126.com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主办 济南舜网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