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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核
来源:局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07-8-22 阅读:
  1、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1)申请报告;(2)拟新建工程地理位置图或布局图;(3)工程可行性文件;(4)已建工程的审核材料(复印件);(5)消防审查意见。 
  2、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核。 
  3、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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