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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客运出租车辆营运证核发
来源:局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07-8-22 阅读:
  1、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1)市城市客运管理部门新上出租汽车批准书;(2)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交款凭据;(3)出租汽车行车证;(4)计价器周检册;(5)出租标志喷涂回执单;(6)防户网安装回执单。 
  2、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凭新上出租车批准书,交纳经营权有偿使用金,领取出租汽车专用牌照挂牌通知单到市车管所办理挂牌手续;凭行车证办理安装计价器通知单,到市计量检定所计价器检定站(汽车厂东路3号)安装计价器;凭计价器周检册办理喷涂出租标志和安装防护网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喷涂和安装。 
  3、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手续齐全7个工作日内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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