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济政发[2003]3号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收费标准:
管网建设费按所建设项目的建设面积计收。
热源:78元/平方米
燃气:20元/平方米
供水:26元/平方米
三、申报材料:
1、市建委《管网建设费征收申核登记表》、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
2、填报《市政公用事业局管网建设费征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如热源、燃气、供水某项不配套,要用本单位正式红头文件分别提出不配套申请(一式三份)。
四、办事程序:
1、收到申报单位完整申报材料后;
2、分别由热源、燃气、供水单位到现场进行管网勘查和已建成项目的面积核算;
3、根据《市政公用事业局管网建设费征收登记表》的核算金额和申批意见到市建委窗口缴纳管网建设费。
五、注意事项:
1、管网建设费指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管网费用,从规划红线到水、气、热用户的施工费和材料费由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承担。
2、管网建设费缴纳后不得退回。
六、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七、咨询电话:86561835 86561837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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